一、律师费的收取方式:
1.计件收费
2.按标的额比例收费
二、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协商收费,不成功怎么办呢
(一)双方自行和解;
(二)请求法院调解;
(三)向有关部门投诉;
(四)到人民法院起诉;
(五)申请支付令;
(六)申请仲裁;
(七)提起行政诉讼;
(八)打官司需要交纳的其他费用:
(九)申请公证处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由当事人预交,执行后,根据生效的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,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;
(十)在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,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;
(十一)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,应当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;
(十二)一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(十三)二审案件受理费的负担由二审法院决定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决定。
(十四)再审案件中,原审原告、上诉人申请撤回起诉,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,且不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,裁定准许。原审被告申请撤回上诉,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,双方均不得再提出上诉。
(十五)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,可以不公开审理。
(十六)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的规定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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